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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园林大队高度重视,迅速到达现场调查取证。经调查:1、枢纽局七号院小区现场未发现将绿化带破坏建设停车位现象。我局执法人员经调查了解枢纽局七号院物业公司,该公司刘建国经理告知我局执法人员,2023年10月份,该物业公司进驻枢纽局七号院,没有损坏绿地的行为。不了解枢纽局七号院自建成至今,楼间的绿化带,楼头的绿化带,陆续被成片破坏,改建成部分业主”私人停车位”的情况。2、我局经调查取证,枢纽局七号院建设的停车位发生在3-5年前,目前建设的停车位都比较规范,整齐。3、关于群众要求小区现任物业恢复绿地原状,我们与物业公司沟通,现在的物业公司没有义务承担绿化改造费用,如需要进行绿化,要全体业主同意并承担费用。 已将上述调查了解的情况告知您,如发现有损坏绿地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9电话进行反映,我局将依法快速处理。
2024-05-30 09:4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