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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9-13 09:27
来源: 宣传科

周丽芳,任苏娟,张迪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冬季路面洒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每年约11月中旬至次年3月中旬,我市道路清扫保洁实行冬季作业模式,即以机械干扫、吸尘为主,在气温允许的情况下进行洒水作业。依据《河南省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规程》,当气温≤5℃时,桥面、坡道的冲洗、洒水、洗扫作业应暂停;当气温≤2℃时,停止全部冲洗、洒水、洗扫作业,与此同时道路清扫全部采用吸扫作业方式。结合我市实际,为提高道路保洁质量,在冬季如气温高于5℃,将利用10:00至15:00高温时段,对主干道进行洒水、冲洗,并根据大气污染情况进行喷雾除尘,确保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不降低,抑制道路扬尘产生。

在下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冬季道路环卫作业管理,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和洒水作业模式,提升道路卫生保洁质量,为广大群众创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

最后,感谢各位代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