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三门峡市市容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4-2035年)》批前公示意见公告的结果反馈
发布日期:
2025-12-15 11:39
来源:
宣传科
为完善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体系,补齐环卫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城市生态环境提质与绿色低碳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三门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025年2月,我局启动编制《三门峡市市容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4-2035)》工作,10月邀请省内专家评审,获一致认可并顺利通过评审。按照相关规定,2025年11月14日,我局将《三门峡市市容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4-2035)》批前公示在三门峡日报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2025年11月14日至12月13日,截至期满,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的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豫公网安备4112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