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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党政机关和 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停车场及公厕对外开放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10-25 16:26
来源: 宣传科

为提高公共资源利用效率,发挥城市主城区内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服务群众、为民办实事的示范表率作用,着力解决“停车难”“如厕难”等具体实事,结合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市城管局联合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印发了《三门峡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停车场及公厕对外开放实施方案(试行)》,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相关背景

按照“能开尽开、应放尽放”原则,盘活现有停车、如厕资源,推进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停车场,以及单位公厕向社会开放,加快补齐城市停车、公厕设施供给短板,实现全市停车位、公厕数量扩容,着力解决停车乱、停车难等民生问题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开放范围、开放时间及要求、管理措施、工作步骤、职责划分、工作要求八部分内容。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全社会积极参与,充分利用现有停车场地,整合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停车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实现全市停车位、公厕数量扩容,着力解决停车乱、停车难等民生问题。

(三)开放范围。市主城区(湖滨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除安保要求和涉及保密、重要决策部门、防汛抗旱抢险救灾部门、部队、学校等单位外,具备对外开放条件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所属停车场及单位公厕做到能开尽开。

(四)开放时间及要求。具备开放条件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停车场与单位上班时间实行错时开放,原则上正常工作日为当日晚上19:00至次日上午7:00;单位公厕原则上每天上午7:00至晚上21:00对外开放。

(五)管理措施。一是文明停车,加强管理;二是公益开放,权责明晰;三是公开承诺,规范执法。

(六)工作步骤。一是动员准备阶段(2023年9月1日-9月5日;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9月6日-9月10日);三是优化提升阶段(2023年9月11日-9月30日)。

(七)职责划分。明确划分各区、市直单位、各开放单位职责分工。

(八)工作要求。一是统一思想,二是提高认识统筹推进,落实责任;三是注重宣传,健全机制。市城管委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车位、公厕开放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单位所属停车场、公厕开放工作措施落实,做到标志标识清晰,文明提示服务到位,确保不打折扣、按时准点,统一开放、全面落实,服务提升、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