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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紧盯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整改情况强化政治监督
发布日期: 2021-04-25 15:52
来源: 宣传科

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河南后,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及时组成由第一监督检查室、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组成的调研督导组,深入各县(市)区,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推动问题整改。

调研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和实地察看方式,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件抽查核实19件,先后到湖滨区某制胶原料有限公司、交口乡杨家沟村养猪合作社、高庙乡左家后村某化工公司、岗上村某无证地板砖加工作坊,灵宝市焦村镇王家嘴村某生猪养殖场、牛庄村棚户区建设工地、川口乡坝底河,陕州区硖石乡三教地村水泥公司、王家后一石灰窑厂等11个交办件现场,向企业经营人员、所在地乡村干部、环保执法部门人员等了解交办件办理进度,察看整改情况,提出下步整改建议5个,督促当地有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把解决当前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确保整改实效。

调研督导组要求各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的办理和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标本兼治,边督边改,坚决完成好中央环保督查整改任务。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核查、精准判断,审慎对待查否件,对查实件能整改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做实措施持续整改,形成长效机制,并做到举一反三;对实名举报的案件,及时与举报人沟通整改办理情况,对不实举报要认真反思问题产生的根源。工作中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既要严禁为应对督察简单采取“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一刀切”的做法,又要杜绝“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厉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