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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四风”树新风 让清明更“清明”
发布日期: 2021-04-03 15:20
来源: 宣传科

        2021年清明节将至,近日,市纪委监委就清明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有关工作发出通知。

       通知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督促各级党组织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及时安排部署,严明纪律要求,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底;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广大党员干部早敲警钟、多提要求,形成以上率下、令行禁止的良好态势。

       通知要求,要聚焦“六个严查”,从严正风肃纪。严查在祭祀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严查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游玩、探亲访友;严查使用公款或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到风景名胜区等场所;严查为返乡党员干部提供旅游、吃喝、住宿等接待;严查借走亲访友之机公款吃喝、餐饮浪费;严查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典型案例一律公开通报曝光。

通知强调,要坚持纠树并举,弘扬新风正气。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宣传和组织,引导党员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移风易俗,推广鲜花祭扫、非实地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形成绿色文明新风尚。

      通知要求,要落实防控要求,注意方式方法。督促各级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祭扫工作规定,既要强化底线思维,毫不放松做好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又要科学研判、精准施策,坚决防止“一刀切”禁止现场祭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法,服务保障群众正常祭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