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三门峡市纪委监委把中央环保督查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作为政治监督的主要内容,采取调研座谈、现场察看、提前介入督导整改等方式,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推动问题整改。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河南后,该市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及时组成调研督导组,深入各县(市、区)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调研督导。调研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和实地察看方式,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件抽查核实37件。此外,先后深入渑池义正诚矿业公司小阳河矿区、东方希望铝业公司尾矿,湖滨区某制胶原料有限公司、交口乡杨家沟村养猪合作社、高庙乡左家后村某化工公司、岗上村某无证地板砖加工作坊,灵宝市焦村镇王家嘴村某生猪养殖场、牛庄村棚户区建设工地、川口乡坝底河,陕州区硖石乡三教地村水泥公司、王家后一石灰窑厂等14个交办件现场,向企业经营人员、所在地乡村干部、环保执法部门人员等了解交办件办理进度,察看整改情况,提出下步整改建议,督促当地有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把解决当前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确保整改实效。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该市纪委监委派出督导组,到生态环境部门重点了解2019年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整改逾期未完成的群众举报件整改情况,到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庄村开曼铝厂拆迁垃圾现场和金水河垃圾清运现场,详细查看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要求责任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快进度认真整改。
“生态环境权益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要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强化政治监督,推动问题整改,巩固深化督察成果,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三门峡市纪委监委)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