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下午,市城管局召开《三门峡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培训会。此次会议旨在进一步规范城市照明管理,提升城市照明服务质量。亮化照明服务中心全体成员以及湖滨区、陕州区等5个区城管部门分管路灯管理工作的业务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培训。党组成员、副局长董永健出席会议并讲话。
培训会上,亮化办主任王春祥率先带领大家深入学习《三门峡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并结合政策解读与图解,详细介绍了《办法》的立法背景,对其中的主要内容和条款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参会人员对《办法》有了全面且深入的理解。 董永健对如何贯彻《办法》、加强城市照明管理工作及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各地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办法》的宣传贯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特别是新设立的制度和规定,如照明管理范围、节能减排要求等。二是要紧密结合国家节能减排目标,依法管理城市照明节能工作,统筹城市道路照明与景观照明,协调好功能与景观照明的关系。三是切实承担起执法主体责任,依据《办法》相关条款,对损坏照明设施的行为依法处罚,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四是要重点做好建立完善管理体系、加强工程建设监管、抓好设施节能运行管理等工作。 此次培训会的召开,为三门峡市城市照明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助力城市照明管理工作迈向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