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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监督指挥中心简报(2018年第2期)
发布日期: 2018-05-21 11:12
来源: 宣传科

 市城管局监督指挥中心简报

 

2018年(第2期)

 

领导督办案件

派遣办理情况统计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全局监督指挥调度效率,实现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及时派遣、办理规范、过程可见、考评科学的管理目标,全面提升我局领导督办案件的办理实效。201852日,按照张桂珠局长提出的将领导督办的城市管理事项纳入局监督指挥中心派遣、督导的工作要求,局监督指挥中心迅速行动,及时对领导督办案件进行了分解、派遣和督导。截止目前,共接收领导督办案件4次,分解派遣案件110件,完成82件,未完成28件,总完成率74.5%。现将案件办理情况统计、公示如下:

一、案件派遣、办理情况

(一)五月第一周(52日、53日)

案件总数:14件;

完成数:14件(广告科4件,环卫处3件,二支队4件,三支队2件,四支队1件)。

(二)五月第二周(58日)

案件总数:43件;

完成数:26件;

未完成数:17件,其中未处置案件6件(广告科6件);因程序问题正在办理案件11件(广告科6件、一支队3件三支队2件)。

(三)五月第三周(515 日、516日)

案件总数:53

完成数:42

未完成数:11件,其中未处置案件11件(广告科10件、一支队1件)。

二、各部门案件派遣、办理情况分析

五月前三周案件派遣完成情况汇总表

 

合计

广告科

环卫处

一支队

二支队

三支队

四支队

渣土办

派遣数

110

52

6

10

6

33

2

1

完成数

82

30

6

6

6

31

2

1

办理中

11

6

0

3

0

2

0

0

未办理

17

16

0

1

0

0

0

0

结案率

74.5%

57%

100%

60%

100%

93%

100%

100%

 

 

 

1.广告类案件(52件):包括大型户外广告破损陈旧(5件)、门头牌匾破损陈旧(11件)、违规设置墙体和灯箱广告(6件)、乱贴乱画小广告(30件)等,共计派单52件,占总案件量47%

案件办理情况:大部分案件能够及时接收、处置和反馈。但还存在:一是部分案件办理超时;二是部分已办理案件反馈无表述或照片,指挥中心无法确定结案;三是部分高空广告和喷涂类广告因缺少设备、涂料暂未处理,列入旅游节拆除整治计划。

2、综合执法类案件(52件):包括店外经营(14件)、占道经营(14件)、店外堆物(7件)、违章搭建(8件)、灯箱占道(4件)、施工围挡破损(1件)、拉挂条幅(2件)、建筑垃圾积存(1件)、施陈旧影响使用(1件)等,共计派单52件,占总案件量47%

一支队(10件):店外经营(2件)、违章搭建(2件)、灯箱占道(3件)、店外堆物(2件)、施工围挡破损(1件);

二支队(6件):占道经营(2件)、违章搭建(2件)、店外堆物(1件)、拉挂条幅等(1件);

三支队(33件):店外经营(11件)、占道经营(12件)、店外堆物(4件)、违章搭建(4件)、灯箱占道(1件)、设施陈旧影响使用(1件);

四支队(2件):店外经营(1件)、拉挂条幅等(1件);

渣土办(1件):建筑垃圾积存(1件)。

案件办理情况:综合执法类案件完成较好,案件能够及时接收、处置和反馈,达到了100%的完成率。但还存在:一是部分案件办理超时;二是部分已办理案件反馈无表述或照片,指挥中心无法确定结案等问题。

3、环卫类案件(6件):包括暴露垃圾、垃圾保洁不及时等问题。共计派单6件,占总案件量5%。其中火车站广场、规划路铁路周边、大岭北路技校门前等3处案件,部署环卫处管辖,环卫处已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置;经一路沿路2处建筑垃圾,经协调环卫处已代为处置。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领导督办案件的时效性,接到案件后应迅速办理、反馈,不得无故拖延。确需延期办理的案件,应及时向局监督指挥中心提出延期办理申请及理由。

2、对所接收的案件存在不明确的,应及时与局监督指挥中心沟通,并提出相关原因和理由。

3、案件办理反馈应文字表述准确,图像清晰可辨,对于文字表述不清,图像与原案件位置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案件。

 2018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