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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8-22 09:54
来源: 机关党委

 

三门峡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三门峡市城市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宣传科)、市容秩序科(督查科)、户外广告管理科、环境卫生管理科、人事科。

根据(三政办[2015]56号)《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实施城区内的城市管理执法活动;协调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城市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三)负责城区内环境卫生管理, 制定市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进行建设、管理和维护,并对城市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四)负责城区内广场的管理维护工作。

(五)负责城区内户外广告、门头牌匾以及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沿街标志的容貌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城区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审批管理工作。

(七)负责城区内城市洗车场(点)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城区内临时使用(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

(九)负责城区内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渣土)的收集、清运、处置和管理。

(十)指导各县(市)的城市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公用和城市道路、环境保护、工商行政、公安交通、文化(新闻出版)等行业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集中行驶下列行政处罚权:

1、城市建成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城市建成区内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城市建成区内市政公用、城市道路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城市建成区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饮食服务业排放油烟污染、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噪声污染、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污染、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城市建成区内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店(市场)外无照经营、无照流动商贩经营行为,以及擅自设置张贴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城市建成区内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在街道上摆摊、堆物或者其他妨碍交通行为,以及对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城市建成区内文化(新闻出版)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批准在店外经营出版物、音像制品行为,以及在街道、广场未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举办文化营业性演出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2018年度三门峡城市管理局部门决算单位包括行政单位1个(市城市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5个(市城市管理第一、二、三、四综合执法支队、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公室)。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295.23万元,支出总计2422.6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减少34.68万元,减少1.49%。主要原因是2017年补缴了以前年度养老保险。支出增加234.09万元,增加10.70%。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工作经费50万元、环卫一体化PPP项目50万元等项目支出;二是落实工资政策、正常晋级晋档工资调标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295.23 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293.83万元,占99.94 %。其他收入1.4万元,占0.0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242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8.82万元,占90.76%。项目支出223.84万元,占9.2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293.83万元,支出2422.66万元。与 2017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8.6万元,减少1.23 %。主要原因是2017年补缴了以前年度养老保险。支出增加264.54万元,增加12.26%。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工作经费50万元、环卫一体化PPP项目50万元等项目支出;二是落实工资政策、正常晋级晋档工资调标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2.6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97.93万元,增长14.02%。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工作经费50万元、环卫一体化PPP项目50万元等项目支出;二是落实工资政策、正常晋级晋档工资调标等。

(二)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2422.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87.38万元,占7.7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5.06万元,占3.51%;节能环保(类)支出50.03万元,占2.07% ;城乡社区(类)支出1960.69万元,占80.93%;农林水(类)支出4.63万元,占0.19%;住房保障(类)支出84.87万元,占3.50%。其他支出50万元,占2.06%。

(三)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68.31万元,支出决算为2422.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2017年平安建设奖、工资调标增资等。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9.80万元,支出决算为1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离退休人员2017年平安建设奖、2018年健康休养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149.05万元,支出决算为16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有人员死亡,按规定领取丧葬费抚恤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4.24万元,支出决算为8.2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基本医疗以实际参保人员结算。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5.19万元,支出决算为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基本医疗以实际参保人员结算。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未安排该支出,支出决算为50.0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50万元用于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工作经费支出。

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4.78,支出决算为10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0.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正常晋级晋档、工资标准调整、追加2017年平安建设奖等。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6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明城市创建,追加拆除违章建筑、非法户外广告专项经费。

9.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899.92,支出决算为64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通过统筹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1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8.5万元。决算数大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通过统筹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1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123.6万元,支出决算为1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统筹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

1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通过统筹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9.43万元,支出决算为8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4.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住房公积金以实际参保人员结算。

14.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0(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50万元用于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98.82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243.32万元,增长12.44%。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落实正常增资、晋级晋档;二是随着财政工作各项改革不断深入,工作业务量加大,相应增加运行经费;三是物价普遍上涨,费用上浮。其中:人员经费1885.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 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13.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8.5万元,决算为64.73 万元,完成预算的94.5%,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7年增加16.14万元,增加33.22%。主要原因: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城管执法专项活动增多,城管执法车辆使用维护成本增加。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3万元,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的73.33%。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2万元。主要原因是:经省政府《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批件号:豫政出外任字【2018】0327号批准,我局1人参加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赴日本公务出访。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65万元,决算为62.15万元,完成预算的95.6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购置 0 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决算数比 2017年增加14.31万元,增加29.91%。主要原因: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城管执法专项活动增多,城管执法车辆使用维护成本增加。2018年期末,共有车辆3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2辆。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0.50万元,决算0.38万元,完成预算的76 %,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8万元。2018年共接待4批次32 人次。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37万元,下降49.33%,主要原因:落实八项规定,主动减少接待费用。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对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3.06万元。与2017年比,增加40.0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随着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不断深入,工作业务量加大,相应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二是物价上涨,运行经费上浮。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末,共有车辆3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2辆,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基本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方面的支出。

十二、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用于扶贫方面的其他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