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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城市管理"信易+"守信激励工作的 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21-11-26 16:46
来源: 宣传科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探索创新信用场景应用,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让守信主体更好地享受到信用红利,结合工作实际,在城市管理领域创新开展"信易+"守信激励应用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激励对象

列入"信用红榜"的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激励措施

全面推行"容缺受理""绿色通道""信用承诺"制度,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诚信主体享受优先办理、简化手续、容缺受理,并联审批等便利服务措施,为守信企业节约办理时间成本对列入"信用红榜"的办事群众、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由我局审批服务窗口实行"优先办理",可以"容缺受理",对急办事项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延时办公和节假日加班办理;对符合条件且进行信用承诺的行政相对人,除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外,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的,如其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可先行受理,真正实现"让信用信息多跑腿,让诚信主体少跑腿"。

三、实施方式

依托《三门峡市城市管理信用评价暨“黑红名单”认定制度》、三门峡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过守信红名单,在保护个人,企业信息安全前提下,对申请"信易批"服务的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由政务服务科进行现场检索验证,在确认"信用红榜"信息无误后,即纳入"信易+"应用。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