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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开展“学文明条例”文明实践主题日活动
发布日期: 2022-03-02 08:35
来源: 宣传科

3月1日下午,三门峡市城市管理局志愿服务队志愿者和天鹅湖湿地公园志愿者,到天鹅湖湿地公园门前小广场发放《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页,开展“学《条例》 倡文明”活动。

活动现场发放宣传页300余份,引导游园群众养成文明习惯、树立文明风尚,争当文明市民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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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河公园


3月1日下午,涧河公园组织职工到五原、虢西社区开展“学《条例》倡文明”学习宣传活动。五原社区书记程蛟波为大家解读《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并围绕日常生活中的普遍行为,详细解读了文明出行、文明上网、文明社区建设、文明养犬、文明餐桌等方面文明行为规范,明确实施不文明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还开展了《条例》有奖竞答活动,通过问答的形式,进一步加深《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渗透,参加人员积极参与现场答题,虢西社区高丹书记为回答正确的职工送上小礼品。

涧河公园志愿者与社区志愿者一同走上街头、商铺向市民发放宣传册、宣传页,耐心宣传《条例》内容,引导市民群众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及其他文明行为规范。以实际行动争当《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实践者和维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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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卫处


3月1日上午,市环卫处和茅津社区联合开展《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弘扬文明新风。

活动中,茅津社区书记吉敏主要从不文明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到养成自觉抵制、杜绝各类不文明行为的良好习惯等几个方面,为大家解读《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导社区居民规范公共文明行为,倡导大家弘扬和传承精神文明之风,一言一行树文明,一点一滴助创城。

讲座结束后,党员志愿者身穿红马甲走进电厂院小区,为小区居民发放《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册,并进行现场讲解。倡导大家从生活点滴细节做起,积极主动做文明行为的遵守者、文明道德的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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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州公园


陕州公园组织职工积极宣传学习《三门峡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条例,号召大家模范遵守条例,争做文明公民。积极宣传,倡树文明新风。传递正能量、传播真善美,通过微博、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向家人亲属、同事朋友、左邻右舍宣传《条例》,传播文明行为规范。主动践行,争做文明公民。把遵守文明行为落实到行动中,按照《条例》文明行为规范要求自己,做到言谈举止文明有礼,行为得体;公共场所文明有礼,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环境;行路驾车文明有礼,车窗不抛物,路边不乱停;网络传播文明有礼,上网理性表达,抵制网络谣言,拒绝网络暴力;邻里之间文明有礼,与邻友善,互帮互助;勤俭节约,移风易俗,绿色低碳,争做文明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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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三门峡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干部职工以及家属开展《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线上答题活动。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条例》,积极参与答题活动420余次,大力普及文明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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