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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九条
发布日期: 2024-08-02 08:28
来源: 宣传科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编 分则

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七十九条 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上述决定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