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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
发布日期: 2024-08-01 08:07
来源: 宣传科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编 分则

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七十八条 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