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城管工作> 纪检监察> 文章浏览
【每日一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条
发布日期: 2024-07-23 18:18
来源: 宣传科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七十条 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或者个人搞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