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八条
发布日期:
2024-06-03 09:46
来源:
宣传科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三十八条 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处分的,作出违犯党纪的书面结论和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