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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
发布日期: 2024-05-20 08:27
来源: 宣传科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