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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六条
发布日期: 2024-05-15 08:24
来源: 宣传科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二十六条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参与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