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六条
发布日期:
2024-05-15 08:24
来源:
宣传科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二十六条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参与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豫公网安备4112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