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采购> 文章浏览
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 2021年1月-2月 绿地养护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2-25 15:30
来源: 宣传科

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

2021年1月-2月
绿地养护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2021年1月- 2月绿地养护管理项目,经市城管局审批,符合自行采购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自行采购文件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2021年1月- 2月绿地养护管理项目

(二)采购编号:三城管自采(2020)第86号

(三项目概况:园区1509.2绿地的日常养护管理、 设施维护、秩序管理等;4座公厕日常卫生保洁264个垃圾箱的日常垃圾清运工作。

(四)预算金额:399100.00元2个月)

一标段:55700.00元

二标段:110600.00

三标段:151300.00元

四标段:63500.00元

五标段:18000元

(五)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五个标段:

一标段养护管理区域: 野鹿桥以西至陇海铁路桥以东南北两岸。管理范围内绿地总面积294.7亩,实行二级精细养护管理。

二标段养护管理区域:陇海铁路桥至六峰路桥南北两岸。管理范围内陇海铁路桥至九孔桥涧河南北两岸管理范围内绿地面积197亩,实行二级精细养护管理;九孔桥至六峰路桥南北两岸和上阳南路陕州大道以南至上阳苑入口东西两侧管理范围内绿地面积300.3亩,实行一级精细养护管理。

三标段养护管理区域:六峰路桥至甘棠路涧河南北两岸,管理范围内绿地面积457.3亩。其中月季专类园(月季专类园范围为围栏以内至护坡底部边界,面积74.5亩)中月季种植面积30亩实行特殊精细化管理;其他管理面积427.3亩,实行一级精细养护管理。

四标段养护管理区域:文博城南岸绿地和大岭路涧河桥以南至义乌商贸城,管理范围内绿地面积259.9亩,实行一级精细养护管理。

    五标段卫生管理内容:园区4座公厕及264个垃圾箱的日常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质量要求:达到《三门峡市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标准》,并符合涧河公园绿地养护管理标准要求。

)服务期限:20211-2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养护、施工能力。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五)具有一定的市政工程、园林绿化项目工作经验

企业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投标人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01225--2020年1229

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 2:30--17:30    

2、联系人:任敏红  张爱苗

电话: 0398-5181301

3、报名要求:携带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审验原件,留置复印件)   

  4、报名地点:六峰路与河堤南路交叉口西50米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

四、开标时间、地址

时间:2020年  12 30 日上午9时

地址: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1)响应文件一式3份,一正两副,标清正副本,并加盖公章。

2)响应文件主要内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函、投标报价单、服务承诺、业绩等,联系人授权委托书及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档案袋密封。

六、确定供应商方式

召开自行采购会议,由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采购小组成员和3家以上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在质量和服务均满足采购要求的条件下,以报价最低原则当场审验供应商资质,确定供应商,并将采购结果在城管局网站和涧河公园管理处公示栏同步公示3个工作日。

七、合同签订

采购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签订采购供应合同,合同约定双方责任、采购供应方式及时间等。

八、本次自行采购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1、监督单位:三门峡市纪委监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2、联系方式:0398-2882129

九、本次自行采购公方式:

本次自行采购文件和采购结果在三门峡市城市管理局网站和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公示栏同步公告。

 

 

件:

1.《三门峡市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标准》

2.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3.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

4.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月季专类园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5.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月季专类园养护管理检查考核方法

6.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体育公园(场地)及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标准

 

2020年12月25

 

 

 

 

 

 

 

三门峡市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标准

 

一、城市园林绿地管理

公园(游园)、广场、道路绿地景观每年要有新变化,要根据要求建设新景点,要科学规划,设计合理,精心施工,打造精品亮点。植物造型修剪、绿篱、花坛、花带景观每年要有新特点,草坪要及时改造更新,要大力消除黄土裸露。新栽植树木、地被植物等成活率要达90%以上。绿化施工、松土除草、抗旱浇水、病虫防治、整形修剪等各项作业操作,不影响其他工作,要求工完清场,现场无废弃物。

(一)树木管理

1.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砍伐、销售管理区域树木。

2.树木养护(抹芽、修剪)及时,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大枝修剪要采取保护措施,树冠完整美观。

3.树木病虫害要以防为主,去虫卵、灭幼虫,诱、捕杀成虫,积极防治,减少病虫害,乔灌木病虫害危害株数不超过5%。

4.树木要及时施肥、浇水、松土,树坑要修整美观。要采取抗旱、排涝和防寒措施,防止树木死亡。老化腐朽树木要及时处理。

5.及时清理各类树木残花、残枝、树干包裹物、脱落树皮,树体无枯枝、死杈,叶上无虫粪、虫网,无野生植物缠绕,无牵绳挂物、无依树搭盖,保证树木整体景观。

6.市区(园区)道路两旁树木无缺株,长势良好,树枝不防碍人员车辆通行,树体无张贴物、无悬挂物,树坑修整美观,树木涂白均匀一致。

(二)绿篱、草坪、花卉管理

1.绿篱色块图形美观,层次分明;花坛花带花繁叶茂,整齐-致,色彩协调鲜艳。

2.草花生长旺盛,无病虫害、无残花败叶。草花坛、花钵保持4-10月有花,花坛、花钵内裸地部分不超过5%。

3.绿篱修剪高度和宽度符合要求,整齐美观,要减少人为造成的缺株断垄,不得有野生植物缠绕,不得有枯枝败叶和脱脚现象。无明显病虫害,绿篱色块被啃食叶片每株在2%以下,无虫粪、虫网。

4.草坪地被植物无明显斑秃,生长健壮,颜色正常。草坪及时修剪,生长季节不枯黄,夏季病虫害症状不超过5%。

5.草坪、绿篱、花坛、花钵内无杂草、杂枝叶、垃圾污物,无明显人为损坏,整体景观效果好。

6.要根据植物生长需要,及时浇水、施肥,促进植物营养平衡,改善土壤特性。月季、牡丹要加强肥水管理,及时修剪残花,保证花木健壮,叶肥花艳。

二、卫生保洁、设施管理

(一)广场、园区及道路卫生

1.定时清扫, 全天保洁,做到干净整洁,无废纸、食品袋、果皮、烟头等污物,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

2.硬化路面无破损,保持无土、无痰迹、无污物,雨后及时疏通雨水口,无积水,无淤泥,雪后及时清扫,无积雪。

3.不得发生焚烧垃圾、树叶、草皮等现象。

4.结合实际,不同部位(地段)卫生保洁确定专人采取定时定点保洁方式,做到不影响游客及健身娱乐活动人员的正常活动。

5.垃圾池(箱)内垃圾要及进清运,不得造成二次污染,滋生蚊蝇,破坏环境。

(二)河道、沟渠、湖泊卫生

1.河道、湖泊内所有设施要有专人看护及巡护,确保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2.全天保洁,有专人负责水面打捞,水面无漂浮垃圾,无垃圾死角,河道护坡及绿地卫生清洁。

3.水体清洁无污染、无异味。

(三)厕所保洁

1.专人负责,按规定时间开放,保证通风和水源。厕所卫生设施齐备并保持完好,清扫工具存放整齐。

2.定期消毒,全天保洁,坑沿无粪,小便池无尿碱,池外无积尿,地面无积水。

3.无臭味、无蚊蝇、无脏物、无蜘蛛网。

(四)设施维护及保洁

1.办公房、展览室、廊亭、雕塑小品等所有建筑物,每天打扫,保持洁净。

2.室内无蛛网、无尘土、无乱贴乱画,陈设物品有序整洁。

3.房屋周围环境保持洁净。游乐设施和固定商业摊点经营管理规范,无乱堆乱放、乱搭乱盖现象,周围保洁及时。

4.及时维修和刷新观赏凉亭、廊道、木栈道、座椅、石桌凳、栏杆、路灯等基础设施,保持整洁美观,完好率达98%以上。

5.园区设置的导游牌、指路标、说明牌、警示牌等各类标牌完好无损、字迹清晰、用字规范,并保持整洁美观。

6.严格规范河道橡胶坝及其它设施管理。

7.园区果皮箱保持整洁,无破损,无爆满、污物外露,清理及时。园内垃圾池垃圾清运及时。

8.文化娱乐、健身器械等设施维护、维修、油漆及时,无破损、锈蚀,保证正常使用。

9.地面铺装平整,及时修补,无明显破损、脱落现象。其它构筑物表面清洁,无尘土、无锈蚀、无枯枝败叶。

10.在施工维护、设施维修等各项工作中,严格操作要求,工完清场,现场无废弃物,保持卫生整洁。

三、服务经营、安全秩序

(一)服务

1.员工着装整洁,举止文明,使用文明用语,服务耐心热情。积极疏导游人,照顾帮助老幼病残游客。

2.遵守职业道德,及时妥善处理与游人发生的各种矛盾。

3.工作人员无迟到、早退、擅离岗位等违反纪律和规章制度现象。

(二)经营

1.服务经营摊点及游艺项目按规划设置,不引进有碍观瞻、影响绿化的各种项目活动。新上项目按局有关规定报批后实施。

2.明码标价,价格合理,童叟无欺,无强行兜售现象。园内不得乱设流动摊点,没有无证销售和擅自扩大经营面积、经营范围的情况。

3.经营摊点整洁卫生,饮食用具按有关规定消毒;不出售伪劣产品及变质食品。

4.经营人员举止文明,不得出现强拉硬拽现象,不得与游客发生争吵。

(三)安全秩序

1.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各种车辆定点存放。

2.园区门口秩序良好,无乱设摊点现象。

3.安全巡查常态化,定岗定责,能及时处理各种纠纷。园内无行乞、赌博、封建迷信活动。无衣衫不整,随意躺卧现象。无践踏绿地、攀折枝叶的现象。

4. 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工作人员熟悉安全工作要求。车辆、机械设备及日常操作工具保养良好,无违规违章使用车辆及其他机械设备现象。安全用电,电器设备及线路经常检修。

5. 园区运行电瓶车,要健全运行管理规章制度,不得违规使用、操作、运行电瓶车。

6. 游乐设施操作人员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安全措施到位。每天进行自检,做好自检记录,并定期维护检修。

7. 消防责任落实,措施具体,设施齐全。

8.危险地段设置警示牌,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四、动物饲养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的决定》,建立健全各项法规、制度,加强白天鹅保护,做好人工繁育天鹅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动物园动物管理技术规程》标准,科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饲养管理办法具体。

3.卫生防疫、医疗救护、麻醉保护设施齐全,防疫和消毒措施到位。及时上报疫情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4.完善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在动物围栏外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确保游人、管理人员和动物的安全。凶猛动物的笼舍、围栏、护网、沟壕、门锁等,坚持每天早晚全面检查一次。

5.凶猛动物的喂养和笼舍清扫,应严格按规程操作。进入可接触动物的笼舍,应持必要的防护用具,要坚持两人入舍操作。

6.严禁游人在动物展区内惊扰动物和大声喧哗。严禁在园内私自饲养动物或私自携带动物入园游览。

7.严格落实野生动物救治、养护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加强保护。

 

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为加强涧河公园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提高园林绿地养护管理质量,依据《三门峡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要求,特制定本标准。结合涧河公园带状开放式公园绿地等实际,绿地的养护管理分为:一级养护管理标准、二级养护管理标准、月季专类园特殊精细化一级管理。

一、公园绿地一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项目经理、技术人员配备齐全;养护管理方案、工作计划和技术措施科学、完善;生产机械设施、设备充足,满足养护管理需要;每月进行技术、安全生产等培训,无违章操作现象,无安全事故;养护管理档案齐全,养护管理日志记录详实;

(一)乔木养护管理标准

1.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砍伐、销售管理区域苗木。

2.及时清理死树、枯枝、断枝、树干包裹物、落叶等。及时清理缠绕树木的拉拉秧等恶性杂草,树下杂草高度不超过10公分。

3.树木修剪要科学合理,主侧枝分布均匀、树形美观。

4.树干涂白均匀一致。

5.加强病虫害防治工作。根据不同病虫害的发生发展规律,预防与防治相结合,适时用药,科学用药,积极采取喷洒农药、树干注药、诱捕成虫等综合防治措施,确保苗木无严重病虫害发生。

6.及时施肥、浇水、松土。确保树木无旱情、树坑无积水、无漏水。特种苗木要作好防寒防冻措施。

7.对枯朽、衰老等有安全隐患的树木及折断枝,要及时发现并处理。

8.生产垃圾日产日清,严禁焚烧。

(二)绿篱、模纹、造型树、草坪、花灌木等养护管理标准

1.绿篱、模纹:生长旺盛、叶色鲜艳。修剪及时合理、高度和宽度整齐美观,无缺株断垄现象,无拉拉秧等恶性杂草缠绕,无枯技败叶和脱脚现象,无干枯死株。

2. 造型树:修剪合理,形状轮廓清晰,株形饱满,符合审美观。

3. 草坪:生长旺盛、及时修剪,高度保持5-10公分,病虫害症状不成片,无斑秃,无旱情、生长季节不枯黄。

4.花灌木:合理修剪,科学留枝,剪口平滑,开花繁茂,整齐一致,保持树形整齐美观,枝繁叶茂。

5、地被植物:生长旺盛,整齐一致,花色鲜艳,无杂草,无明显病虫害,无残花败叶及斑秃。

6、竹类: 生长健壮,枝叶繁茂,竹干疏密有间,无病虫害。

7.根据植物生长环境和生态习性,及时浇水、施肥、中耕松土、防治病虫害、清理杂草和落叶,促进植物生长良好,绿地整体景观效果好。

8.加强病虫害防治工作。根据不同病虫害的发生发展规律,预防与防治相结合,适时用药,科学用药,积极采取喷洒农药、树干注药、诱捕成虫等综合防治措施,确保苗木无严重病虫害发生。

9、生产垃圾日产日清,严禁焚烧。

(三)水生植物:生长健壮,花、叶色泽正常,无残花败叶漂浮,无明显杂草,病虫害少,整体效果美观。秋冬季及时清理枯叶。

(四)卫生保洁

1.实施全天保洁,保持无废纸、食品袋、果皮、烟头等普通垃圾和外来倾倒的垃圾,无卫生死角。

2.管理区域内道路、广场等每天清扫干净,垃圾箱及时清理,不得出现垃圾外溢、箱体脏污、箱门关闭不严等现象,不得出现积水、积雪现象。

3.保持水面清洁,无水草、漂浮物、无异味,保持水口、水篦通畅。

4.园区内标牌、宣传版面、置石、雕塑小品、灯饰、座椅、桌凳、 等设施每周至少擦洗一遍,保持干净整洁。

5.严禁焚烧各类垃圾。

(五)安全保卫、秩序管理

1.做好管理区域内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保证管理区域内秩序良好,无乱设摊点现象,无打弹弓、车辆乱停、洗车等现象。

3.管理区域内园貌整齐美观,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无乱堆放杂物、工具及其它物品,无拉绳、挂物等现象。

4.及时制止管理区域内游人践踏绿地、折花折枝、下水游玩等现象。

5.管理区域内要做好防火工作,要做好巡逻检查,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灭火。

6.对管理区域要经常巡逻,防止苗木盗伐、侵占绿地及设施损坏等现象,一经发现,要及时上报并处理。

7.若发生火灾或苗木、设施丢失等情况,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追究责任,损失费用从养护经费中扣除。

8.汛期严格按要求做好隐患排查、整改、紧急汛情处置等工作,严重情况及时上报。

9.乙方要积极做好管理区域内防灾(救灾)工作。发生暴雨、暴雪、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组织人员巡逻,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处理。雨水冲刷的沟槽,要及时恢复平整。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暴雨、冰雹等)造成的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救办法。

(六) 基础设施看管、维修、维护

1.每周至少巡查一遍。

2.做好管理区域内广场、道路、停车场、建筑物、体育公园设施及水、电、亮化设施的维修、维护,造成损坏、丢失等由乙方恢复原状。

3.座椅、石桌凳、景观灯、亭廊、栏杆、垃圾箱等基础设施损坏,要及时维修、更换、刷新。

4.路面、广场等地砖要保持完好,及时维修。

5.消防设施、景观灯等亮化设施、体育公园设施、儿童乐园设施、园林小品、健身器材等每周定期检修,无安全隐患。

6.园区内导游牌、说明牌、警示牌等各类标牌及时维护,保持字迹清晰,完好无缺。

7.每周定期检修供电线路、设备等,确保安全用电。

8.根据天黑时间及上级要求,实时调整景观灯等亮化设施亮灯时间。

二、公园绿地二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项目经理、技术人员配备齐全;养护管理方案、工作计划和技术措施科学、完善;生产机械设施、设备充足,满足养护管理需要;每月进行技术、安全生产等培训,无违章操作现象,无安全事故;养护管理档案齐全,养护管理日志记录详实;

(一)乔木养护管理标准

1.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砍伐、销售管理区域苗木。

2.及时清理死树、枯枝、断枝、树干包裹物、落叶等。及时清理缠绕树木的拉拉秧等恶性杂草,树下杂草高度不超过15公分。

3.树木修剪要科学合理,树形美观。

4.树干涂白均匀一致。

5.加强病虫害防治工作。根据不同病虫害的发生发展规律,预防与防治相结合,适时用药,科学用药,确保苗木无严重病虫害发生。

6.及时施肥、浇水、松土。确保树木无旱情、树坑无积水。要作好防寒防冻措施。

7.对枯朽、衰老等有安全隐患的树木及折断枝,要及时发现并处理。

8.生产垃圾日产日清,严禁焚烧。

(二)绿篱、模纹、造型树、草坪、花灌木等养护管理标准

1.绿篱、模纹:生长旺盛、叶色鲜艳。修剪合理,无缺株断垄现象,无拉拉秧等恶性杂草缠绕,无枯技败叶,无干枯死株。

2. 造型树:修剪合理,形状轮廓清晰,株形饱满,符合审美观。

3. 草坪:生长旺盛、及时修剪,高度保持10-15公分,无严重病虫害。

4.花灌木:合理修剪,科学留枝,开花繁茂,整齐一致,保持树形整齐美观,枝繁叶茂。

5、地被植物:生长旺盛,整齐一致,花色鲜艳,无杂草,无明显病虫害,无残花败叶及斑秃。

6.根据植物生长环境和生态习性,及时浇水、施肥、中耕松土、防治病虫害、清理杂草和落叶,促进植物生长良好,绿地整体景观效果好。

(三)卫生保洁

1.实施全天保洁,保持无废纸、食品袋、果皮、烟头等普通垃圾和外来倾倒的垃圾,无卫生死角。

2.管理区域内道路每天清扫干净, 不得出现积水、积雪现象。

3.严禁焚烧各类垃圾。

(四)安全保卫、秩序管理

1.做好管理区域内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保证管理区域内秩序良好.

3.管理区域内园貌整齐美观,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无乱堆放杂物、工具及其它物品,无拉绳、挂物等现象。

4.及时制止管理区域内游人践踏绿地、折花折枝等现象。

5.管理区域内要做好防火工作,要做好巡逻检查,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灭火。

6.对管理区域要经常巡逻,防止苗木盗伐、侵占绿地及设施损坏等现象,一经发现,要及时上报并处理。

7.若发生火灾或苗木、设施丢失等情况,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追究责任,损失费用从养护经费中扣除。

8.汛期严格按要求做好隐患排查、整改、紧急汛情处置等工作,严重情况及时上报。

9.乙方要积极做好管理区域内防灾(救灾)工作。发生暴雨、暴雪、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组织人员巡逻,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处理。雨水冲刷的沟槽,要及时恢复平整。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暴雨、冰雹等)造成的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救办法。

 

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

 

一、检查方法

甲方以生产技术科为主采取日常检查、周检查和月综合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乙方的养护质量进行检查考核评分。日常检查和周检查主要针对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相关科室直接进行奖罚,计入当月经费。

二、综合检查考核实行100分制

对检查考核结果做出等级评价,分值90分以上为优秀,一等;80一90为合格,二等; 80以下为不合格。连续两次不合格,中止合同。达到养护二等以上,不扣减养护经费。低于合格分数,每低1分,扣罚1000元,不足1分按1分计。

三、养护经费拨付

严格按照养护管理标准及检查考核办法,依据财政资金拨付进度,按季度拨付养护经费。

四、养护考核标准

(一)各标段项目经理工作时间不在岗或擅自离开30分钟以上,发现一次扣50元,未按规定请假,每天扣罚100元。各项目经理请假时,必须指定临时负责人,没有临时负责人,按未请假处理,处以每天100元扣罚。

(二)各标段项目经理未按要求时间参加管理处或生产科通知的会议,迟到一次,扣罚2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每次扣罚50元。

(三)不按时完成生产技术科下达的绿地养护任务或未达到要求标准的,由生产科根据实际情况,每次扣罚500—1000元。

(四)对生产技术科下达的工作任务消极拖延对待或不执行,由生产科根据实际情况,每次扣罚1000-2000元。

(五)严禁以焚烧方式处理各类生产垃圾,每发现一次,扣罚1000元。

(六)不重视各种创建活动或管理不善( 包括公共体育设施出现问题),造成媒体通报或上级通报批评,每次扣罚2000元。

(七)养护管理企业因对公共体育设施管理不到位,造成单位在各类检查及活动中丢分或检查不合格的,视情况每次扣罚5000-10000元。

(八)防灾救灾工作不力,灾害情况上报不及时,视情况每次扣罚1000--5000元。

(九)不及时上报单位和生产技术科要求的资料,每次扣罚100元。

(十)防火、防盗工作不力,发生火灾,按过火面积100元/㎡扣罚,造成树木损失的,按树木价值加倍处罚。

(十一)养护管理不到位或操作不规范造成苗木损伤、死亡的,按苗木市场价赔偿。

(十二)卫生清扫不及时或垃圾清运不及时造成严重影响的,每次扣款100--1000元。

(十三)综合检查实行由生产技术科组织各标段养护负责人参加,每周检查一次,按照养护质量标准,实行百分制实地打分,取平均分值为标段当周得分,每月再按周得分计算月平均得分,作为单月检查考核分。此考核分为当月养护经费拨付依据。

(十四)综合检查评分标准

一级精细养护质量检查标准


质量标准

分值

乔木类管理25分)

长势良好,无成片枯枝、枯梢,非季节性黄叶、落叶。

树木修剪合理,树木抹芽及时。

病虫害防治及时,无明显病虫危害。

浇水、松土及时,无明显旱象。

树干无包裹物,无野生植物缠绕,无乱挂乱搭,树下杂草高度不超过10CM。

5分

 

5分

5分

5分

5分

绿篱、模纹、造型类管理(21分)

绿篱、模纹生长旺盛,修剪及时,高度、宽度整齐美观,造型修剪科学。

无成片枯枝、枯梢,非季节性黄叶、落叶。

病虫害防治及时,无明显病虫危害。

浇水、松土及时,无明显旱象。

无野生植物缠绕,无垃圾。

8

 

3

4

3分

3分

草坪、地被植物类(15分)

草坪生长旺盛,修剪及时,控制高度5--10CM。

浇水及时,无明显旱象,生长季节不枯黄。

病虫害防治及时,无明显病虫危害。

无垃圾,无明显杂草。

4分

4分

4分

3分

花卉、观赏草类(10分)

管理科学,长势良好。

无病虫害,无枯叶,败花修剪及时。

浇水、松土及时,无明显旱象。

无垃圾,无杂草。

1

3

3

3

卫生管理(包括体育公园) 

(23分)

无明显白色垃圾,道路、广场、运动场内干净整洁。

无脏物、污物等其他垃圾

绿地干净整洁

水质干净,无垃圾漂浮物

15

3分

3分

3分

秩序管理(6分)

园貌整齐美观,无乱搭乱建。

绿地、树池无堆物堆料。

各种车辆定点存放,无随意侵占毁坏绿地。

1

2

3

 

二级精细养护质量检查标准

 


质量标准

分值

乔木类管理(21分)

长势良好,无成片枯枝、枯梢,非季节性黄叶、落叶。

树木修剪合理,树木抹芽及时。

病虫害防治及时,无明显病虫危害。

浇水、松土及时,无明显旱象。

树干无包裹物,无野生植物缠绕,无乱挂乱搭,树下杂草高度不超过15CM。

4分

 

4分

4分

4分

5分

绿篱、模纹、造型类管理(21分)

绿篱、模纹生长旺盛,修剪及时,高度、宽度基本整齐,造型修剪合理。

无成片枯枝、枯梢,非季节性黄叶、落叶。

病虫害防治及时,无明显病虫危害。

浇水、松土及时,无明显旱象。

无野生植物缠绕,无明显垃圾。

8分

 

3分

 

4分

3分

3分

草坪、地被植物类(15分)

草坪生长旺盛,修剪及时,控制高度5--10CM。

浇水及时,无明显旱象,生长季节不枯黄。

病虫害防治及时,无明显病虫危害。

无垃圾,无明显杂草。

 

4分

 

4分

 

4分

3分

花卉、观赏草类(18分)

管理科学,长势良好。

无病虫害,无枯叶,败花修剪及时。

浇水、松土及时,无明显旱象。

无垃圾,无明显杂草。

3分

5分

5分

5分

卫生管理

(10分)

无明显白色垃圾,道路、广场、运动广场干净整洁。

无脏物、污物等其他垃圾

绿地干净整洁

 

4分

 

3分

3分

秩序管理(15分)

园貌整齐美观,无乱搭乱建。

绿地、树池无堆物堆料。

各种车辆定点存放,无随意侵占毁坏绿地。

5分

5分

5分

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

月季专类园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依据《三门峡市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标准》,结合涧河公园月季专类园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和检查考核办法。

养护管理质量总要求:生长旺盛、花繁叶茂、分枝合理、花开适时、修剪科学、管理精细。

一、修剪

要考虑其生长特性,做到既造型美观又能适时开花,花多色艳。

1.生长期修剪

1)花开残败时及时剪去残花。

2)对弱枝和病虫危害严重枝条及时剪除。

3)8月份控花期修剪(国庆节开花),根据月季的品种及生长情况等进行控花修剪。

2.休眠期修剪

修剪时间是冬春季节,按照技术要求剪除病虫枝、枯枝、弱枝和重叠枝、交叉枝,合理留存、修剪开花枝。要根据月季的品种和特性及生长情况等进行不同程度的修剪,同时进行清园、杀菌。

二、浇水

科学适时浇冬灌水和春灌水。生长季节合理浇水,浇水时防止水溢流路面。夏季高温干燥,特殊极端天气时,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防伤害保护。

三、施肥

科学合理施肥。冬季施腐熟的有机肥,生长期施速效肥。

四、松土、除杂草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清除杂草和松土。杜绝拉拉秧类恶性杂草缠绕月季。表土要保持疏松、平整。除杂草松土时要保护根系,不能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

五、病虫害防治

及时做好白粉病、黑斑病、蚜虫、蔷薇茎蜂等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养护,使植物增强抗病虫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

六、秩序管理

1.禁止外来车辆、小商小贩等进入园区。严禁在园内采花折枝、毁坏苗木、设施上乱贴小广告、烧烤、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骑自行车等不文明现象。

2.加强巡逻,严防园内苗木、设施等被盗、被破坏。

3.文明管理。文明用语,对游客求助要热情帮助。

七、卫生管理

1.实施全天保洁,保持无食品袋、果皮、烟头等垃圾。

2.管理区域内道路、广场等每天清扫干净,垃圾箱及时清理,不得出现垃圾外溢、箱体脏污、箱门关闭不严等现象,不得出现积水、积雪现象。

3.园内标牌、宣传版面、置石、雕塑小品、灯饰、座椅、石桌凳等设施每周至少擦洗一遍,保持干净整洁。

4.严禁焚烧各类垃圾。

 

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

月季专类园养护管理检查考核方法

 

一、不按技术要求修剪,对月季生长或景观效果造成不良影响,日常检查发现,一般品种月季处以10元/棵罚款,特殊品种月季处以20元/棵罚款,树状(桩)月季处以50元/棵罚款。

二、不按技术要求用药,未能及时有效控制病虫害的发生,对月季生长或景观效果造成不良影响,视严重程度处以500 -2000元罚款;造成月季死亡的,处以50-100元/棵罚款,造成树状月季死亡的,处以500 -2000元/棵罚款。

三、不按要求方式、时间浇水的,对月季生长或景观效果造成不良影响,视严重程度处以1000-2000 元罚款;造成月季死亡,处以50-100元/棵罚款,造成树状(桩)月季死亡,处以500-2000元/棵罚款。浇水时措施不当,造成水溢路面超过5平方,处以20元/平米罚款。

四、日常检查发现松土除草不及时,杂草过多,成片超过1平米,处以10元/平米罚款;拉拉秧类恶性杂草缠绕月季的,处以10元/株罚款。

五、修剪物或杂草要求日剪(除)日清,特殊情况报生产技术科批准备案。日常检查发现的,每处处以20元罚款。

六、养护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每次罚款50元;无理取闹或辱骂管理人员,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调换该养护人员。

七、未及时发现制止外来车辆、小商小贩、烧烤、乱贴小广告、采花折枝等不文明现象,每次罚款20-50元。

八、巡查巡逻管理不到位,造成设施或苗木被盗、被破坏,视情节轻重处以1-5倍罚款。

九、管理人员恶语伤人、态度粗野、辱骂游客,经查实 每次罚款200元,并调换该养护人员。

 

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

体育公园(场地)及公共体育设施

管理标准

为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充分发挥其作用和功能,制定以下管理办法,养护管理企业需严格按照本办法管理执行。

一、开放关闭时间

    养护管理企业需按照体育场地开放关闭时间,并按时开启及关闭场地,做好体育场地内人员的疏导、劝离工作。

春夏:早:上午6:00-中午12:00

晚:下午3:00-晚11:00

秋冬:早:上午7:00-中午11:30

晚:下午2:30-晚10:00

二、环境卫生管理

1、体育设施及场地内必须全天有专人进行环境卫生管理和看管维护。

2、体育设施无明显污迹,场地内无积水、无痰迹、果皮、纸片、烟蒂、枯枝、落叶、动物粪、饮料瓶等垃圾。

3、体育设施及场地内(含隔离网)无积尘、无蛛网;无乱贴乱挂现象。

4、经批准张贴或悬挂的宣传类设施,需保持干净整洁。

三、运营及秩序管理

1、养护管理企业每日需对体育设施及场地的运营状况及秩序情况进行检查。

2、养护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处置涧河公园内的任何公共体育设施。

3、对损坏及到达使用年限的体育器材及配套设施(照明灯、隔离网等)需在发现当日写出处理意见并附上图片材料,第一时间上报管理科室。

4、对已无法正常使用,但无需更换器材或配件的体育设施,养护管理企业上报管理科室后,需及时自行修复。

5、体育设施及场地内只可进行与之功能相关的活动,如使用人擅自改变器材及场地用途,养护管理企业需及时劝阻、劝离。

6、养户管理企业需及时制止及劝阻、劝离宠物进入体育场地内。

7、养户管理企业需及时制止及劝阻体育设施及隔离网上出现的人员翻越、攀爬等情况。

8、养护管理企业需及时制止机动车、非机动车进入体育设施场地及周边道路。

9、养护管理企业需及时制止或劝阻在体育设施及场地内发生的争吵、斗殴、赤裸、宗教迷信、非法传销等违法、违规及各类不文明现象。

10、养护管理企业需及时制止及驱离在体育场地内暂住的流浪人员,不允许有私搭乱建现象

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

2021年1月-2月
绿地养护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2021年1月- 2月绿地养护管理项目,经市城管局审批,符合自行采购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自行采购文件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2021年1月- 2月绿地养护管理项目

(二)采购编号:三城管自采(2020)第86号

(三项目概况:园区1509.2绿地的日常养护管理、 设施维护、秩序管理等;4座公厕日常卫生保洁264个垃圾箱的日常垃圾清运工作。

(四)预算金额:399100.00元2个月)

一标段:55700.00元

二标段:110600.00

三标段:151300.00元

四标段:63500.00元

五标段:18000元

(五)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五个标段:

一标段养护管理区域: 野鹿桥以西至陇海铁路桥以东南北两岸。管理范围内绿地总面积294.7亩,实行二级精细养护管理。

二标段养护管理区域:陇海铁路桥至六峰路桥南北两岸。管理范围内陇海铁路桥至九孔桥涧河南北两岸管理范围内绿地面积197亩,实行二级精细养护管理;九孔桥至六峰路桥南北两岸和上阳南路陕州大道以南至上阳苑入口东西两侧管理范围内绿地面积300.3亩,实行一级精细养护管理。

三标段养护管理区域:六峰路桥至甘棠路涧河南北两岸,管理范围内绿地面积457.3亩。其中月季专类园(月季专类园范围为围栏以内至护坡底部边界,面积74.5亩)中月季种植面积30亩实行特殊精细化管理;其他管理面积427.3亩,实行一级精细养护管理。

四标段养护管理区域:文博城南岸绿地和大岭路涧河桥以南至义乌商贸城,管理范围内绿地面积259.9亩,实行一级精细养护管理。

    五标段卫生管理内容:园区4座公厕及264个垃圾箱的日常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质量要求:达到《三门峡市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标准》,并符合涧河公园绿地养护管理标准要求。

)服务期限:20211-2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养护、施工能力。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五)具有一定的市政工程、园林绿化项目工作经验

企业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投标人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01225--2020年1229

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 2:30--17:30    

2、联系人:任敏红  张爱苗

电话: 0398-5181301

3、报名要求:携带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审验原件,留置复印件)   

  4、报名地点:六峰路与河堤南路交叉口西50米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

四、开标时间、地址

时间:2020年  12 30 日上午9时

地址: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1)响应文件一式3份,一正两副,标清正副本,并加盖公章。

2)响应文件主要内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函、投标报价单、服务承诺、业绩等,联系人授权委托书及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档案袋密封。

六、确定供应商方式

召开自行采购会议,由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采购小组成员和3家以上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在质量和服务均满足采购要求的条件下,以报价最低原则当场审验供应商资质,确定供应商,并将采购结果在城管局网站和涧河公园管理处公示栏同步公示3个工作日。

七、合同签订

采购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签订采购供应合同,合同约定双方责任、采购供应方式及时间等。

八、本次自行采购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1、监督单位:三门峡市纪委监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2、联系方式:0398-2882129

九、本次自行采购公方式:

本次自行采购文件和采购结果在三门峡市城市管理局网站和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公示栏同步公告。

 

 

件:

1.《三门峡市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标准》

2.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3.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

4.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月季专类园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5.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月季专类园养护管理检查考核方法

6.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体育公园(场地)及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标准

 

2020年12月25

 

 

 

 

 

 

 

三门峡市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标准

 

一、城市园林绿地管理

公园(游园)、广场、道路绿地景观每年要有新变化,要根据要求建设新景点,要科学规划,设计合理,精心施工,打造精品亮点。植物造型修剪、绿篱、花坛、花带景观每年要有新特点,草坪要及时改造更新,要大力消除黄土裸露。新栽植树木、地被植物等成活率要达90%以上。绿化施工、松土除草、抗旱浇水、病虫防治、整形修剪等各项作业操作,不影响其他工作,要求工完清场,现场无废弃物。

(一)树木管理

1.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砍伐、销售管理区域树木。

2.树木养护(抹芽、修剪)及时,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大枝修剪要采取保护措施,树冠完整美观。

3.树木病虫害要以防为主,去虫卵、灭幼虫,诱、捕杀成虫,积极防治,减少病虫害,乔灌木病虫害危害株数不超过5%。

4.树木要及时施肥、浇水、松土,树坑要修整美观。要采取抗旱、排涝和防寒措施,防止树木死亡。老化腐朽树木要及时处理。

5.及时清理各类树木残花、残枝、树干包裹物、脱落树皮,树体无枯枝、死杈,叶上无虫粪、虫网,无野生植物缠绕,无牵绳挂物、无依树搭盖,保证树木整体景观。

6.市区(园区)道路两旁树木无缺株,长势良好,树枝不防碍人员车辆通行,树体无张贴物、无悬挂物,树坑修整美观,树木涂白均匀一致。

(二)绿篱、草坪、花卉管理

1.绿篱色块图形美观,层次分明;花坛花带花繁叶茂,整齐-致,色彩协调鲜艳。

2.草花生长旺盛,无病虫害、无残花败叶。草花坛、花钵保持4-10月有花,花坛、花钵内裸地部分不超过5%。

3.绿篱修剪高度和宽度符合要求,整齐美观,要减少人为造成的缺株断垄,不得有野生植物缠绕,不得有枯枝败叶和脱脚现象。无明显病虫害,绿篱色块被啃食叶片每株在2%以下,无虫粪、虫网。

4.草坪地被植物无明显斑秃,生长健壮,颜色正常。草坪及时修剪,生长季节不枯黄,夏季病虫害症状不超过5%。

5.草坪、绿篱、花坛、花钵内无杂草、杂枝叶、垃圾污物,无明显人为损坏,整体景观效果好。

6.要根据植物生长需要,及时浇水、施肥,促进植物营养平衡,改善土壤特性。月季、牡丹要加强肥水管理,及时修剪残花,保证花木健壮,叶肥花艳。

二、卫生保洁、设施管理

(一)广场、园区及道路卫生

1.定时清扫, 全天保洁,做到干净整洁,无废纸、食品袋、果皮、烟头等污物,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

2.硬化路面无破损,保持无土、无痰迹、无污物,雨后及时疏通雨水口,无积水,无淤泥,雪后及时清扫,无积雪。

3.不得发生焚烧垃圾、树叶、草皮等现象。

4.结合实际,不同部位(地段)卫生保洁确定专人采取定时定点保洁方式,做到不影响游客及健身娱乐活动人员的正常活动。

5.垃圾池(箱)内垃圾要及进清运,不得造成二次污染,滋生蚊蝇,破坏环境。

(二)河道、沟渠、湖泊卫生

1.河道、湖泊内所有设施要有专人看护及巡护,确保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2.全天保洁,有专人负责水面打捞,水面无漂浮垃圾,无垃圾死角,河道护坡及绿地卫生清洁。

3.水体清洁无污染、无异味。

(三)厕所保洁

1.专人负责,按规定时间开放,保证通风和水源。厕所卫生设施齐备并保持完好,清扫工具存放整齐。

2.定期消毒,全天保洁,坑沿无粪,小便池无尿碱,池外无积尿,地面无积水。

3.无臭味、无蚊蝇、无脏物、无蜘蛛网。

(四)设施维护及保洁

1.办公房、展览室、廊亭、雕塑小品等所有建筑物,每天打扫,保持洁净。

2.室内无蛛网、无尘土、无乱贴乱画,陈设物品有序整洁。

3.房屋周围环境保持洁净。游乐设施和固定商业摊点经营管理规范,无乱堆乱放、乱搭乱盖现象,周围保洁及时。

4.及时维修和刷新观赏凉亭、廊道、木栈道、座椅、石桌凳、栏杆、路灯等基础设施,保持整洁美观,完好率达98%以上。

5.园区设置的导游牌、指路标、说明牌、警示牌等各类标牌完好无损、字迹清晰、用字规范,并保持整洁美观。

6.严格规范河道橡胶坝及其它设施管理。

7.园区果皮箱保持整洁,无破损,无爆满、污物外露,清理及时。园内垃圾池垃圾清运及时。

8.文化娱乐、健身器械等设施维护、维修、油漆及时,无破损、锈蚀,保证正常使用。

9.地面铺装平整,及时修补,无明显破损、脱落现象。其它构筑物表面清洁,无尘土、无锈蚀、无枯枝败叶。

10.在施工维护、设施维修等各项工作中,严格操作要求,工完清场,现场无废弃物,保持卫生整洁。

三、服务经营、安全秩序

(一)服务

1.员工着装整洁,举止文明,使用文明用语,服务耐心热情。积极疏导游人,照顾帮助老幼病残游客。

2.遵守职业道德,及时妥善处理与游人发生的各种矛盾。

3.工作人员无迟到、早退、擅离岗位等违反纪律和规章制度现象。

(二)经营

1.服务经营摊点及游艺项目按规划设置,不引进有碍观瞻、影响绿化的各种项目活动。新上项目按局有关规定报批后实施。

2.明码标价,价格合理,童叟无欺,无强行兜售现象。园内不得乱设流动摊点,没有无证销售和擅自扩大经营面积、经营范围的情况。

3.经营摊点整洁卫生,饮食用具按有关规定消毒;不出售伪劣产品及变质食品。

4.经营人员举止文明,不得出现强拉硬拽现象,不得与游客发生争吵。

(三)安全秩序

1.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各种车辆定点存放。

2.园区门口秩序良好,无乱设摊点现象。

3.安全巡查常态化,定岗定责,能及时处理各种纠纷。园内无行乞、赌博、封建迷信活动。无衣衫不整,随意躺卧现象。无践踏绿地、攀折枝叶的现象。

4. 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工作人员熟悉安全工作要求。车辆、机械设备及日常操作工具保养良好,无违规违章使用车辆及其他机械设备现象。安全用电,电器设备及线路经常检修。

5. 园区运行电瓶车,要健全运行管理规章制度,不得违规使用、操作、运行电瓶车。

6. 游乐设施操作人员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安全措施到位。每天进行自检,做好自检记录,并定期维护检修。

7. 消防责任落实,措施具体,设施齐全。

8.危险地段设置警示牌,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四、动物饲养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的决定》,建立健全各项法规、制度,加强白天鹅保护,做好人工繁育天鹅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动物园动物管理技术规程》标准,科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饲养管理办法具体。

3.卫生防疫、医疗救护、麻醉保护设施齐全,防疫和消毒措施到位。及时上报疫情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4.完善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在动物围栏外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确保游人、管理人员和动物的安全。凶猛动物的笼舍、围栏、护网、沟壕、门锁等,坚持每天早晚全面检查一次。

5.凶猛动物的喂养和笼舍清扫,应严格按规程操作。进入可接触动物的笼舍,应持必要的防护用具,要坚持两人入舍操作。

6.严禁游人在动物展区内惊扰动物和大声喧哗。严禁在园内私自饲养动物或私自携带动物入园游览。

7.严格落实野生动物救治、养护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加强保护。

 

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为加强涧河公园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提高园林绿地养护管理质量,依据《三门峡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要求,特制定本标准。结合涧河公园带状开放式公园绿地等实际,绿地的养护管理分为:一级养护管理标准、二级养护管理标准、月季专类园特殊精细化一级管理。

一、公园绿地一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项目经理、技术人员配备齐全;养护管理方案、工作计划和技术措施科学、完善;生产机械设施、设备充足,满足养护管理需要;每月进行技术、安全生产等培训,无违章操作现象,无安全事故;养护管理档案齐全,养护管理日志记录详实;

(一)乔木养护管理标准

1.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砍伐、销售管理区域苗木。

2.及时清理死树、枯枝、断枝、树干包裹物、落叶等。及时清理缠绕树木的拉拉秧等恶性杂草,树下杂草高度不超过10公分。

3.树木修剪要科学合理,主侧枝分布均匀、树形美观。

4.树干涂白均匀一致。

5.加强病虫害防治工作。根据不同病虫害的发生发展规律,预防与防治相结合,适时用药,科学用药,积极采取喷洒农药、树干注药、诱捕成虫等综合防治措施,确保苗木无严重病虫害发生。

6.及时施肥、浇水、松土。确保树木无旱情、树坑无积水、无漏水。特种苗木要作好防寒防冻措施。

7.对枯朽、衰老等有安全隐患的树木及折断枝,要及时发现并处理。

8.生产垃圾日产日清,严禁焚烧。

(二)绿篱、模纹、造型树、草坪、花灌木等养护管理标准

1.绿篱、模纹:生长旺盛、叶色鲜艳。修剪及时合理、高度和宽度整齐美观,无缺株断垄现象,无拉拉秧等恶性杂草缠绕,无枯技败叶和脱脚现象,无干枯死株。

2. 造型树:修剪合理,形状轮廓清晰,株形饱满,符合审美观。

3. 草坪:生长旺盛、及时修剪,高度保持5-10公分,病虫害症状不成片,无斑秃,无旱情、生长季节不枯黄。

4.花灌木:合理修剪,科学留枝,剪口平滑,开花繁茂,整齐一致,保持树形整齐美观,枝繁叶茂。

5、地被植物:生长旺盛,整齐一致,花色鲜艳,无杂草,无明显病虫害,无残花败叶及斑秃。

6、竹类: 生长健壮,枝叶繁茂,竹干疏密有间,无病虫害。

7.根据植物生长环境和生态习性,及时浇水、施肥、中耕松土、防治病虫害、清理杂草和落叶,促进植物生长良好,绿地整体景观效果好。

8.加强病虫害防治工作。根据不同病虫害的发生发展规律,预防与防治相结合,适时用药,科学用药,积极采取喷洒农药、树干注药、诱捕成虫等综合防治措施,确保苗木无严重病虫害发生。

9、生产垃圾日产日清,严禁焚烧。

(三)水生植物:生长健壮,花、叶色泽正常,无残花败叶漂浮,无明显杂草,病虫害少,整体效果美观。秋冬季及时清理枯叶。

(四)卫生保洁

1.实施全天保洁,保持无废纸、食品袋、果皮、烟头等普通垃圾和外来倾倒的垃圾,无卫生死角。

2.管理区域内道路、广场等每天清扫干净,垃圾箱及时清理,不得出现垃圾外溢、箱体脏污、箱门关闭不严等现象,不得出现积水、积雪现象。

3.保持水面清洁,无水草、漂浮物、无异味,保持水口、水篦通畅。

4.园区内标牌、宣传版面、置石、雕塑小品、灯饰、座椅、桌凳、 等设施每周至少擦洗一遍,保持干净整洁。

5.严禁焚烧各类垃圾。

(五)安全保卫、秩序管理

1.做好管理区域内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保证管理区域内秩序良好,无乱设摊点现象,无打弹弓、车辆乱停、洗车等现象。

3.管理区域内园貌整齐美观,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无乱堆放杂物、工具及其它物品,无拉绳、挂物等现象。

4.及时制止管理区域内游人践踏绿地、折花折枝、下水游玩等现象。

5.管理区域内要做好防火工作,要做好巡逻检查,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灭火。

6.对管理区域要经常巡逻,防止苗木盗伐、侵占绿地及设施损坏等现象,一经发现,要及时上报并处理。

7.若发生火灾或苗木、设施丢失等情况,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追究责任,损失费用从养护经费中扣除。

8.汛期严格按要求做好隐患排查、整改、紧急汛情处置等工作,严重情况及时上报。

9.乙方要积极做好管理区域内防灾(救灾)工作。发生暴雨、暴雪、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组织人员巡逻,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处理。雨水冲刷的沟槽,要及时恢复平整。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暴雨、冰雹等)造成的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救办法。

(六) 基础设施看管、维修、维护

1.每周至少巡查一遍。

2.做好管理区域内广场、道路、停车场、建筑物、体育公园设施及水、电、亮化设施的维修、维护,造成损坏、丢失等由乙方恢复原状。

3.座椅、石桌凳、景观灯、亭廊、栏杆、垃圾箱等基础设施损坏,要及时维修、更换、刷新。

4.路面、广场等地砖要保持完好,及时维修。

5.消防设施、景观灯等亮化设施、体育公园设施、儿童乐园设施、园林小品、健身器材等每周定期检修,无安全隐患。

6.园区内导游牌、说明牌、警示牌等各类标牌及时维护,保持字迹清晰,完好无缺。

7.每周定期检修供电线路、设备等,确保安全用电。

8.根据天黑时间及上级要求,实时调整景观灯等亮化设施亮灯时间。

二、公园绿地二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项目经理、技术人员配备齐全;养护管理方案、工作计划和技术措施科学、完善;生产机械设施、设备充足,满足养护管理需要;每月进行技术、安全生产等培训,无违章操作现象,无安全事故;养护管理档案齐全,养护管理日志记录详实;

(一)乔木养护管理标准

1.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砍伐、销售管理区域苗木。

2.及时清理死树、枯枝、断枝、树干包裹物、落叶等。及时清理缠绕树木的拉拉秧等恶性杂草,树下杂草高度不超过15公分。

3.树木修剪要科学合理,树形美观。

4.树干涂白均匀一致。

5.加强病虫害防治工作。根据不同病虫害的发生发展规律,预防与防治相结合,适时用药,科学用药,确保苗木无严重病虫害发生。

6.及时施肥、浇水、松土。确保树木无旱情、树坑无积水。要作好防寒防冻措施。

7.对枯朽、衰老等有安全隐患的树木及折断枝,要及时发现并处理。

8.生产垃圾日产日清,严禁焚烧。

(二)绿篱、模纹、造型树、草坪、花灌木等养护管理标准

1.绿篱、模纹:生长旺盛、叶色鲜艳。修剪合理,无缺株断垄现象,无拉拉秧等恶性杂草缠绕,无枯技败叶,无干枯死株。

2. 造型树:修剪合理,形状轮廓清晰,株形饱满,符合审美观。

3. 草坪:生长旺盛、及时修剪,高度保持10-15公分,无严重病虫害。

4.花灌木:合理修剪,科学留枝,开花繁茂,整齐一致,保持树形整齐美观,枝繁叶茂。

5、地被植物:生长旺盛,整齐一致,花色鲜艳,无杂草,无明显病虫害,无残花败叶及斑秃。

6.根据植物生长环境和生态习性,及时浇水、施肥、中耕松土、防治病虫害、清理杂草和落叶,促进植物生长良好,绿地整体景观效果好。

(三)卫生保洁

1.实施全天保洁,保持无废纸、食品袋、果皮、烟头等普通垃圾和外来倾倒的垃圾,无卫生死角。

2.管理区域内道路每天清扫干净, 不得出现积水、积雪现象。

3.严禁焚烧各类垃圾。

(四)安全保卫、秩序管理

1.做好管理区域内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保证管理区域内秩序良好.

3.管理区域内园貌整齐美观,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无乱堆放杂物、工具及其它物品,无拉绳、挂物等现象。

4.及时制止管理区域内游人践踏绿地、折花折枝等现象。

5.管理区域内要做好防火工作,要做好巡逻检查,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灭火。

6.对管理区域要经常巡逻,防止苗木盗伐、侵占绿地及设施损坏等现象,一经发现,要及时上报并处理。

7.若发生火灾或苗木、设施丢失等情况,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追究责任,损失费用从养护经费中扣除。

8.汛期严格按要求做好隐患排查、整改、紧急汛情处置等工作,严重情况及时上报。

9.乙方要积极做好管理区域内防灾(救灾)工作。发生暴雨、暴雪、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组织人员巡逻,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处理。雨水冲刷的沟槽,要及时恢复平整。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暴雨、冰雹等)造成的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救办法。

 

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

 

一、检查方法

甲方以生产技术科为主采取日常检查、周检查和月综合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乙方的养护质量进行检查考核评分。日常检查和周检查主要针对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相关科室直接进行奖罚,计入当月经费。

二、综合检查考核实行100分制

对检查考核结果做出等级评价,分值90分以上为优秀,一等;80一90为合格,二等; 80以下为不合格。连续两次不合格,中止合同。达到养护二等以上,不扣减养护经费。低于合格分数,每低1分,扣罚1000元,不足1分按1分计。

三、养护经费拨付

严格按照养护管理标准及检查考核办法,依据财政资金拨付进度,按季度拨付养护经费。

四、养护考核标准

(一)各标段项目经理工作时间不在岗或擅自离开30分钟以上,发现一次扣50元,未按规定请假,每天扣罚100元。各项目经理请假时,必须指定临时负责人,没有临时负责人,按未请假处理,处以每天100元扣罚。

(二)各标段项目经理未按要求时间参加管理处或生产科通知的会议,迟到一次,扣罚2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每次扣罚50元。

(三)不按时完成生产技术科下达的绿地养护任务或未达到要求标准的,由生产科根据实际情况,每次扣罚500—1000元。

(四)对生产技术科下达的工作任务消极拖延对待或不执行,由生产科根据实际情况,每次扣罚1000-2000元。

(五)严禁以焚烧方式处理各类生产垃圾,每发现一次,扣罚1000元。

(六)不重视各种创建活动或管理不善( 包括公共体育设施出现问题),造成媒体通报或上级通报批评,每次扣罚2000元。

(七)养护管理企业因对公共体育设施管理不到位,造成单位在各类检查及活动中丢分或检查不合格的,视情况每次扣罚5000-10000元。

(八)防灾救灾工作不力,灾害情况上报不及时,视情况每次扣罚1000--5000元。

(九)不及时上报单位和生产技术科要求的资料,每次扣罚100元。

(十)防火、防盗工作不力,发生火灾,按过火面积100元/㎡扣罚,造成树木损失的,按树木价值加倍处罚。

(十一)养护管理不到位或操作不规范造成苗木损伤、死亡的,按苗木市场价赔偿。

(十二)卫生清扫不及时或垃圾清运不及时造成严重影响的,每次扣款100--1000元。

(十三)综合检查实行由生产技术科组织各标段养护负责人参加,每周检查一次,按照养护质量标准,实行百分制实地打分,取平均分值为标段当周得分,每月再按周得分计算月平均得分,作为单月检查考核分。此考核分为当月养护经费拨付依据。

(十四)综合检查评分标准

一级精细养护质量检查标准


质量标准

分值

乔木类管理25分)

长势良好,无成片枯枝、枯梢,非季节性黄叶、落叶。

树木修剪合理,树木抹芽及时。

病虫害防治及时,无明显病虫危害。

浇水、松土及时,无明显旱象。

树干无包裹物,无野生植物缠绕,无乱挂乱搭,树下杂草高度不超过10CM。

5分

 

5分

5分

5分

5分

绿篱、模纹、造型类管理(21分)

绿篱、模纹生长旺盛,修剪及时,高度、宽度整齐美观,造型修剪科学。

无成片枯枝、枯梢,非季节性黄叶、落叶。

病虫害防治及时,无明显病虫危害。

浇水、松土及时,无明显旱象。

无野生植物缠绕,无垃圾。

8

 

3

4

3分

3分

草坪、地被植物类(15分)

草坪生长旺盛,修剪及时,控制高度5--10CM。

浇水及时,无明显旱象,生长季节不枯黄。

病虫害防治及时,无明显病虫危害。

无垃圾,无明显杂草。

4分

4分

4分

3分

花卉、观赏草类(10分)

管理科学,长势良好。

无病虫害,无枯叶,败花修剪及时。

浇水、松土及时,无明显旱象。

无垃圾,无杂草。

1

3

3

3

卫生管理(包括体育公园) 

(23分)

无明显白色垃圾,道路、广场、运动场内干净整洁。

无脏物、污物等其他垃圾

绿地干净整洁

水质干净,无垃圾漂浮物

15

3分

3分

3分

秩序管理(6分)

园貌整齐美观,无乱搭乱建。

绿地、树池无堆物堆料。

各种车辆定点存放,无随意侵占毁坏绿地。

1

2

3

 

二级精细养护质量检查标准

 


质量标准

分值

乔木类管理(21分)

长势良好,无成片枯枝、枯梢,非季节性黄叶、落叶。

树木修剪合理,树木抹芽及时。

病虫害防治及时,无明显病虫危害。

浇水、松土及时,无明显旱象。

树干无包裹物,无野生植物缠绕,无乱挂乱搭,树下杂草高度不超过15CM。

4分

 

4分

4分

4分

5分

绿篱、模纹、造型类管理(21分)

绿篱、模纹生长旺盛,修剪及时,高度、宽度基本整齐,造型修剪合理。

无成片枯枝、枯梢,非季节性黄叶、落叶。

病虫害防治及时,无明显病虫危害。

浇水、松土及时,无明显旱象。

无野生植物缠绕,无明显垃圾。

8分

 

3分

 

4分

3分

3分

草坪、地被植物类(15分)

草坪生长旺盛,修剪及时,控制高度5--10CM。

浇水及时,无明显旱象,生长季节不枯黄。

病虫害防治及时,无明显病虫危害。

无垃圾,无明显杂草。

 

4分

 

4分

 

4分

3分

花卉、观赏草类(18分)

管理科学,长势良好。

无病虫害,无枯叶,败花修剪及时。

浇水、松土及时,无明显旱象。

无垃圾,无明显杂草。

3分

5分

5分

5分

卫生管理

(10分)

无明显白色垃圾,道路、广场、运动广场干净整洁。

无脏物、污物等其他垃圾

绿地干净整洁

 

4分

 

3分

3分

秩序管理(15分)

园貌整齐美观,无乱搭乱建。

绿地、树池无堆物堆料。

各种车辆定点存放,无随意侵占毁坏绿地。

5分

5分

5分

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

月季专类园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依据《三门峡市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标准》,结合涧河公园月季专类园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和检查考核办法。

养护管理质量总要求:生长旺盛、花繁叶茂、分枝合理、花开适时、修剪科学、管理精细。

一、修剪

要考虑其生长特性,做到既造型美观又能适时开花,花多色艳。

1.生长期修剪

1)花开残败时及时剪去残花。

2)对弱枝和病虫危害严重枝条及时剪除。

3)8月份控花期修剪(国庆节开花),根据月季的品种及生长情况等进行控花修剪。

2.休眠期修剪

修剪时间是冬春季节,按照技术要求剪除病虫枝、枯枝、弱枝和重叠枝、交叉枝,合理留存、修剪开花枝。要根据月季的品种和特性及生长情况等进行不同程度的修剪,同时进行清园、杀菌。

二、浇水

科学适时浇冬灌水和春灌水。生长季节合理浇水,浇水时防止水溢流路面。夏季高温干燥,特殊极端天气时,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防伤害保护。

三、施肥

科学合理施肥。冬季施腐熟的有机肥,生长期施速效肥。

四、松土、除杂草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清除杂草和松土。杜绝拉拉秧类恶性杂草缠绕月季。表土要保持疏松、平整。除杂草松土时要保护根系,不能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

五、病虫害防治

及时做好白粉病、黑斑病、蚜虫、蔷薇茎蜂等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养护,使植物增强抗病虫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

六、秩序管理

1.禁止外来车辆、小商小贩等进入园区。严禁在园内采花折枝、毁坏苗木、设施上乱贴小广告、烧烤、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骑自行车等不文明现象。

2.加强巡逻,严防园内苗木、设施等被盗、被破坏。

3.文明管理。文明用语,对游客求助要热情帮助。

七、卫生管理

1.实施全天保洁,保持无食品袋、果皮、烟头等垃圾。

2.管理区域内道路、广场等每天清扫干净,垃圾箱及时清理,不得出现垃圾外溢、箱体脏污、箱门关闭不严等现象,不得出现积水、积雪现象。

3.园内标牌、宣传版面、置石、雕塑小品、灯饰、座椅、石桌凳等设施每周至少擦洗一遍,保持干净整洁。

4.严禁焚烧各类垃圾。

 

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

月季专类园养护管理检查考核方法

 

一、不按技术要求修剪,对月季生长或景观效果造成不良影响,日常检查发现,一般品种月季处以10元/棵罚款,特殊品种月季处以20元/棵罚款,树状(桩)月季处以50元/棵罚款。

二、不按技术要求用药,未能及时有效控制病虫害的发生,对月季生长或景观效果造成不良影响,视严重程度处以500 -2000元罚款;造成月季死亡的,处以50-100元/棵罚款,造成树状月季死亡的,处以500 -2000元/棵罚款。

三、不按要求方式、时间浇水的,对月季生长或景观效果造成不良影响,视严重程度处以1000-2000 元罚款;造成月季死亡,处以50-100元/棵罚款,造成树状(桩)月季死亡,处以500-2000元/棵罚款。浇水时措施不当,造成水溢路面超过5平方,处以20元/平米罚款。

四、日常检查发现松土除草不及时,杂草过多,成片超过1平米,处以10元/平米罚款;拉拉秧类恶性杂草缠绕月季的,处以10元/株罚款。

五、修剪物或杂草要求日剪(除)日清,特殊情况报生产技术科批准备案。日常检查发现的,每处处以20元罚款。

六、养护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每次罚款50元;无理取闹或辱骂管理人员,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调换该养护人员。

七、未及时发现制止外来车辆、小商小贩、烧烤、乱贴小广告、采花折枝等不文明现象,每次罚款20-50元。

八、巡查巡逻管理不到位,造成设施或苗木被盗、被破坏,视情节轻重处以1-5倍罚款。

九、管理人员恶语伤人、态度粗野、辱骂游客,经查实 每次罚款200元,并调换该养护人员。

 

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

体育公园(场地)及公共体育设施

管理标准

为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充分发挥其作用和功能,制定以下管理办法,养护管理企业需严格按照本办法管理执行。

一、开放关闭时间

    养护管理企业需按照体育场地开放关闭时间,并按时开启及关闭场地,做好体育场地内人员的疏导、劝离工作。

春夏:早:上午6:00-中午12:00

晚:下午3:00-晚11:00

秋冬:早:上午7:00-中午11:30

晚:下午2:30-晚10:00

二、环境卫生管理

1、体育设施及场地内必须全天有专人进行环境卫生管理和看管维护。

2、体育设施无明显污迹,场地内无积水、无痰迹、果皮、纸片、烟蒂、枯枝、落叶、动物粪、饮料瓶等垃圾。

3、体育设施及场地内(含隔离网)无积尘、无蛛网;无乱贴乱挂现象。

4、经批准张贴或悬挂的宣传类设施,需保持干净整洁。

三、运营及秩序管理

1、养护管理企业每日需对体育设施及场地的运营状况及秩序情况进行检查。

2、养护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处置涧河公园内的任何公共体育设施。

3、对损坏及到达使用年限的体育器材及配套设施(照明灯、隔离网等)需在发现当日写出处理意见并附上图片材料,第一时间上报管理科室。

4、对已无法正常使用,但无需更换器材或配件的体育设施,养护管理企业上报管理科室后,需及时自行修复。

5、体育设施及场地内只可进行与之功能相关的活动,如使用人擅自改变器材及场地用途,养护管理企业需及时劝阻、劝离。

6、养户管理企业需及时制止及劝阻、劝离宠物进入体育场地内。

7、养户管理企业需及时制止及劝阻体育设施及隔离网上出现的人员翻越、攀爬等情况。

8、养护管理企业需及时制止机动车、非机动车进入体育设施场地及周边道路。

9、养护管理企业需及时制止或劝阻在体育设施及场地内发生的争吵、斗殴、赤裸、宗教迷信、非法传销等违法、违规及各类不文明现象。

10、养护管理企业需及时制止及驱离在体育场地内暂住的流浪人员,不允许有私搭乱建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