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处
天鹅驯养放飞人员费用招标公告
三门峡市天鹅湖湿地公园管理处天鹅驯养放飞人员费用招标,欢迎相关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天鹅湖湿地公园天鹅驯养放飞人员费用
编号:三城管自采(2020)第47号
二、采购单位:三门峡市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处
三、项目内容:疣鼻天鹅、黑天鹅、白天鹅驯养放飞项目养殖基地用工;天鹅安全保护、巡查、看护用工;苜蓿地7335㎡苜蓿草的种植、养护、割除用工。
四、用工期限:一年
五、预算金额:147245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项目接受单位供应商。单位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八、管理办法
1、中标方劳务人员必须服从湿地公园管理制度;
2、中标方劳务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持证上岗(身份证、健康证)。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责任心。能满足单位用工需要,培训以后仍不符合招标方用工要求的人员,招标方可以随时辞退,中标方及时按照招标方用工要求补充人员。
3、中标方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合格的用工,工人工资由中标方支付,五险一金及人身意外伤害险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交纳及购买。劳务合同备案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
4、中标方要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和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工作中造成财产、人身伤害(包括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中标单位加强劳务用工管理,执行三门峡市劳务用工的所有规定,招标单位按实际用工数量结算工资,中标单位根据实际用工需要出具正规发票,领取并发放工资。
九、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6日—2020年9月24日上午10:00之前(法定公休日除外)
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原件(审原件留复印件)
投标文件:一正三副,证明文件——投标报价单顺序装订,用统一档案袋密封。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和开标时间:2020年9月24日10:00
开标地点:三门峡市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会议室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三门峡市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处生产科
十、联系人:王淑娟 联系电话:15903981753
后附:附表:(一)投标函
致:三门峡市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处:
1、根据你方招标项目编号 的 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我方愿以最终报价人民币(小写) (大写): 的总报价,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招标范围的全部工作。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公告,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
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如果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货物。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项目 | |||
投标人 | |||
投标范围 | |||
投标报价 | 总价: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人民币
| ||
投标工期 | |||
投标质量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职称等级 | ||
需要说明的问题: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方的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门峡市天鹅湖湿地公园管理处天鹅驯养放飞人员费用招标,欢迎相关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天鹅湖湿地公园天鹅驯养放飞人员费用
编号:三城管自采(2020)第47号
二、采购单位:三门峡市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处
三、项目内容:疣鼻天鹅、黑天鹅、白天鹅驯养放飞项目养殖基地用工;天鹅安全保护、巡查、看护用工;苜蓿地7335㎡苜蓿草的种植、养护、割除用工。
四、用工期限:一年
五、预算金额:147245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项目接受单位供应商。单位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八、管理办法
1、中标方劳务人员必须服从湿地公园管理制度;
2、中标方劳务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持证上岗(身份证、健康证)。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责任心。能满足单位用工需要,培训以后仍不符合招标方用工要求的人员,招标方可以随时辞退,中标方及时按照招标方用工要求补充人员。
3、中标方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合格的用工,工人工资由中标方支付,五险一金及人身意外伤害险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交纳及购买。劳务合同备案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方负责。
4、中标方要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和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工作中造成财产、人身伤害(包括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中标单位加强劳务用工管理,执行三门峡市劳务用工的所有规定,招标单位按实际用工数量结算工资,中标单位根据实际用工需要出具正规发票,领取并发放工资。
九、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6日—2020年9月24日上午10:00之前(法定公休日除外)
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原件(审原件留复印件)
投标文件:一正三副,证明文件——投标报价单顺序装订,用统一档案袋密封。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和开标时间:2020年9月24日10:00
开标地点:三门峡市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会议室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三门峡市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处生产科
十、联系人:王淑娟 联系电话:15903981753
后附:附表:(一)投标函
致:三门峡市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处:
1、根据你方招标项目编号 的 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我方愿以最终报价人民币(小写) (大写): 的总报价,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招标范围的全部工作。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公告,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
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如果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货物。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项目 | |||
投标人 | |||
投标范围 | |||
投标报价 | 总价: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人民币
| ||
投标工期 | |||
投标质量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职称等级 | ||
需要说明的问题: |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方的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