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重污染的成因、来源与控制是一个长期的社会热点问题。餐饮业油烟排放作为城市面源污染之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不仅影响烹饪人员的身体健康,而且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是居民身边的主要环境问题之一。近年因油烟直排造成的环境问题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城管执法人员为了保护市民居住环境,对餐饮油烟污染依法治理、依法处罚,保卫一方蓝天净土。用城管“蓝”的一身汗,护卫城市天空的一片“蓝”。
【案情回顾】
近期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群众投诉,宋会路中段某餐饮企业餐饮部厨房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进行食品加工,致使油烟未经净化直接排放,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城管执法人员先后两次到现场调查,确认该餐饮企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油烟直排,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涉嫌违法,执法人员现场对该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餐饮企业立即停止油烟直排并在限期内改正。
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餐饮企业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经过执法人员现场普法,该餐饮企业认识到油烟直排对周边居民和环境造成的危害,按时缴纳了罚款,立即停止了油烟直排行为,在限期内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使用达标排放。
【普法小知识】
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处罚管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