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遛狗拒不拴绳挨啥罚?
我市有规定:轻则罚款重则没收犬只
河南安阳“狗咬人”事件多名干部被处理,湖北武汉一女子“拿命控告遛狗不拴绳”……近日,“遛狗”话题引发舆论关注。“如何整治不文明养狗行为?”“流浪狗如何处理?”等一系列问题,也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就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01 规范城市养犬行为,城市管理部门在行动
“我们老厂区有一两只流浪狗,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处理下。”11月23日,三门峡市城管局犬只收容管理大队接到市民田先生举报,仰韶大道东一老厂区内经常有流浪狗出入,对厂区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11月24日上午,市城管局犬只收容管理大队副队长张辉、队员楚宗昌到达仰韶大道东某老厂区后,从汽车后备箱拿出捕捉网,跟着田先生四处寻找厂区内的流浪犬。当看到流浪犬时,队员们悄悄往其身边靠去,迅速将其捕获。随后,队员们把捕获的流浪犬送往犬只收容所。当日上午,市城管局犬只收容管理大队又来到了虢都花园,处理一起遛狗不牵绳投诉。在被投诉住户处,张辉、楚宗昌敲门无果后,对其下发了一张《依法养犬告知书》,责令其改正。随后,该大队工作人员又开车来到黄河公园、涧河公园等处巡逻,对遛狗不牵绳的市民进行劝导。在工作人员的宣传劝导下,犬主人纷纷意识到了不系狗绳可能带来的危害,表示此后会按规定文明养犬。“目前,主要是通过宣传方式规劝市民遛狗拴上狗绳,发现有不拴狗绳的市民会对其警告,再次发现的话会采取罚款措施。”张辉说,拒不改正、拒不执行的,将会没收犬只。
02 出门遛狗不拴绳,轻则罚款重则没收犬只
对于如何规范养犬,在《三门峡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法》中均有明确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也同样规定,公民应当文明养犬,自觉遵守以下规定:要为犬只办理登记、规范注射疫苗,不得虐待、遗弃犬只;城区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因特殊需要饲养导盲犬、辅助犬的除外;养犬不得扰民;不得携带犬只进入学校、医院、餐饮娱乐、宾馆、商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携带警犬、导盲犬、辅助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携犬出户时,采取束犬链(绳)等安全措施,在公共楼道、电梯及其他拥挤场所,为犬只佩戴嘴套等。
如果违反了该《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出门遛狗不牵绳,该如何处罚?该《条例》也明确规定,携犬出户未采取束犬链(绳)等安全措施,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据张辉介绍,建立三门峡市流浪犬只收容所后,市城管局犬只收容管理大队开始对城区的流浪犬只进行捕捉和收容等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共处理群众投诉336起,抓捕收容各类犬只168只,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600余起。
03 收容所现有犬只160余只 市民可按要求免费领养
“发现流浪犬只出没,应该向哪里投诉?”“领养犬只需要哪些流程?”对于市民关心的流浪犬只管理问题,记者在采访中也找到了答案。
在位于湖滨区王官村的三门峡市流浪犬只收容所办公桌上,几本记录本密密麻麻记录着流浪犬只的收容、领养及犬只扰民的投诉信息。而院子里,被收容的犬只分别在8间犬舍里活动,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喂食、清理及防疫等工作。张辉告诉记者,市民如果遇到遛狗不牵绳、流浪犬只乱窜等问题,可以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届时将会有工作人员及时受理。此外,犬只收容大队每天会出动宣传兼犬只收容车,不间断播放三门峡有关文明养犬规定等信息,携带抓捕工具和犬笼全天候巡逻检查,抓捕、收容、饲养流浪犬只。家住磁钟乡的杨先生今年7月份来到犬只收容所,成功领养了一只小黑狗,并按照要求为犬只办理狗证、注射疫苗,“我们想领养一只小狗可以看家,也能给流浪狗提供一个家。”杨先生说。据了解,有固定住房、稳定工作及收入的成年市民可以按照要求,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犬只收容所免费领养小型犬,为其办理狗证和注射疫苗,每户只能养一只犬,并要做到合法登记和文明养犬。截至目前,我市爱心市民已领养犬只3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