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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五项措施 全面做好复工复产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2-25 17:23
来源: 宣传科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落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指示精神,从2月24日起,三门峡市城市管理局全员上岗,正常上班,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采取五项措施,做到疫情防控和城管业务工作两促进。

      提升标准 加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力度

在当前疫情管控市容秩序良好的基础上,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结合《三门峡市城市容貌标准》,健全完善市容市貌管理标准,抢抓管理机遇,为今后开展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城管执法队员实行错时上岗,从严管控流动摊点,加强重点区域值守,强化农贸市场周边秩序管理,对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扯乱挂等行为及时制止清理,对非法小广告进行及时清理,确保市容规范有序;对湖滨广场、万达广场、百货楼周边等人流容易密集区域加强巡查,及时劝离聚集群众,严禁占道促销等宣传活动。加强渣土管理,对市区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复工工地做好渣土运输审批管理,简化审批程序,限定渣土车路线、时间,整治道路扬尘抛撒;利用渣土车监管平台对渣土车进行在线监控,掌握渣土车运行轨迹,实时监管渣土运输车辆。妥善处置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利用局监督指挥中心,24小时在线对12319城管热线、12345政府服务热线、领导督办、上级交办及其它城市管理案件实行一站式接收、派遣和反馈;做好城市管理问题采集和办理,制定《重大应急事件接收上报制度》、《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备案办理制度》等制度,在做好日常城市管理事件、部件问题采集、派遣、处置的基础上,拓展对城市市场、医院、校园、游园、广场等周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暴露垃圾、医疗垃圾(废弃物)、餐厨垃圾、动物尸体、饲养家畜、环卫设施、水域秩序、乱倒污水(排放)、商业演出(活动)等11个方面疫情重点信息的采集和处置,做到问题快速接收、快速上报、快速派遣、快速反馈。

精细作业 做好园林绿地春季养护管理工作

充分利用春节植树绿化的有利时机,安排养护人员对主次干道、游园广场、公园绿地死亡、损缺、老化的植物进行普查,逐路段、逐点位制定详细的春季绿化补植方案。对公园、游园、广场草坪进行疏草、修剪,对乔灌木进行修枝整形,美化树形,调整树势,保持外形美观;对绿地植物进行科学浇灌,加强水肥管理; 做好绿地冬草的清理工作,彻底清除枯草杂草;密切关注因气温回升过快引起的各类病虫害,做到及时发现、有效防治;做好月季、牡丹、郁金香、樱花等特色花卉的养护管理,及时浇水施肥,做好病虫害防治,确保开花数量质量。配合城投公司做好青龙涧河清水工程涧南公园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工作,项目已于2月25日复工。

多措并举 全面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利用疫情管控期间车少、人少等有利因素,加大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力度,开展“城市大清洁”行动,对车行道、人行道进行冲洗作业,根据天气情况,增加洒水频次。对公厕、中转站、垃圾处理场进行高标准、高质量消杀和保洁作业;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区域、商圈中心、中转站、公厕、垃圾场、果皮箱、垃圾桶等进行及时清理和消毒,配合相关部门对车站、高速出入口、黄河公路大桥等重点部位喷洒消毒水,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大垃圾清运力度,确保垃圾日产日清。积极推进陕州产业聚集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配合做好“两评一案”、厂区建设等相关工作;为垃圾焚烧发电企业项目复工做好服务工作,在国省道、高速路口卡点未撤除前,为企业办理车辆通行证3个;深入企业和项目工地调研,了解企业复工存在困难,研究项目建设推进存在问题解决办法;垃圾焚烧发电企业预计4月15日后恢复正常施工。 集中开展农村垃圾大清运。在国道、省道和县乡道路卡点撤除后,督促环卫作业企业和作业单位积极开展大清运,集中清除春节期间各乡镇村庄积存垃圾。

全面排查亮化设施 做好路灯管理工作

对主次干道路灯进行摸底排查,对配电柜及亮化设施进行排查,对存在问题的进行及时整改。对商务中心区的路灯变压器、配电箱、电缆线路、灯杆、灯头等进行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提升服务质量 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做好行政审批的服务工作,对17项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最大限度压缩办结时限,公开业务办理流程和预约咨询手机号码,实行容缺受理,及时受理群众审批事项。2月1日以来,已受理行政审批4件,办结2件,接办业务咨询20余次。在做好“三无”小区疫情防控值守工作的同时,加大城市管理工作正面宣传力度,做好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放管服改革等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